吕住建函〔2017〕253号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运营工作的督办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公用事业局、中阳县环保局、柳林县环卫中心、交口县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贯彻落实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吕发【2017】16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城字【2017】181号)等环保督察整改事项文件要求,现督办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采取强力措施,推进建设力度,规范运营行为。
二、各单位要按照下列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建设运营工作。一是方山、石楼、中阳3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要按照环保要求加快建设进度,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12月底投入运行;二是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12月底正常投入运行;三是柳林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完成规范化整治,消除安全隐患,12月底实现正常运行;四是交城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由于2016年特大洪涝灾害导致山体滑坡,要加快灾后修复工作,12月底前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五是其余县(市)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运营管理,确保运营正常。
三、各县(市)要确定专人于每周二、每月20日前将本县垃圾处理场的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工程建设进展及运营情况书面报送市局园林科,我局近日将组织人员现场督查,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住建厅。
联系人:白彩虹
电 话:0358-3398054
邮 箱:abc3398054@163.com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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