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珺等38名预拌混凝土试验员培训
考核合格予以发证的通知
池建市函〔2017〕535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各县(区)住房城乡建委,九华山、平天湖建设环保处,开发区建设局,委管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和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今年开展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情况,为服务企业发展,满足预拌混凝土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需要,我委委托池州市建设行业培训中心举办了一期预拌混凝土试验员培训班。王珺等38名同志考试合格,现予以发证。
特此通知
附件:池州市预拌混凝土试验员岗位培训汇总表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