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转发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株洲市政府门户网站 2017-10-27 15:07:34

各县市区农机局:

现将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湘农机计发〔2017〕71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为做好2018年我省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5〕45号)及省财政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将《2018年湖南省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南(见附件)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公开申报、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编报项目申报书,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项目资金统一申报下达。

二、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编报,合理测算、编报项目支出,具体规定见《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15〕45号)等文件。

三、各市县农机部门要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做好审核、上报工作。各市州农机部门对县市区上报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并将所有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送省农机局计财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yb1113@sina.com。超过时限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果,0731-85506357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号湖南省农机局320室

邮编:410015

附件:湖南省2018年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