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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新上岗证的通知

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7-10-30 11:30:00

关于办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新上岗证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整顿招标代理市场秩序,遏制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挂靠、出借代理资质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等行为。根据[舟招组办〔2015〕16号] 《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考核办法》等规定,决定在舟山市范围内从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内的从业人员。

二、办理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证办理采取网上申报形式。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根据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后进行申报。

2、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可凭舟山市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证申请表,向指定地点申请上岗证制作。

4、上岗证制作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可现场领取或让制作单位以邮寄形式发放。

5、遗失上岗证的从业人员,应按照本通知中的办理程序再次进行申报。

6、对于从业人员离职等原因需要注销的,各代理机构应及时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上岗证注销手续,并负责回收证件。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舟山市临城中昌国际大厦1606室,联系人:黄道臻;市府网:685368;手机:18857085368。

四、其它要求

1、新上岗证于2017年11月30日正式启用,新上岗证办理期间,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佩戴原上岗证从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代理活动。

2、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可凭新上岗证在舟山市范围内从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代理活动。

3、新上岗证启用后,原上岗证及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员证不再使用,同时《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关于招投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废止。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关于办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新上岗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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