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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0-30 13:54:46

各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党的“十九大”已胜利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即将再次对我区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和回头看。为确保“十九大”会议召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的稳定,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7】485号)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当下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地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按照“谁监管、谁主张”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要充分发挥旗县区监督站的职责,始终保持建筑施工监督处于高度重视的态势,确保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建筑施工安全。

二、排查安全隐患,化解问题因素

要重视建筑施工进度与安全监督管理引发的问题,更要注意发现施工现场各施工队伍内在的矛盾和问题,要制定应对措施、解决方案和化解矛盾的对策和渠道。现全区各地已进入初冬,各级安全监督站要切实关心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与安全作业保障,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完善建筑施工安全作业条件,确保党的“十九大”会议召开期间不因施工安全而引发群体性的事件。

三、紧抓重点阶段,落实安全措施

在“十九大”召开的特殊阶段,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督工作不放松,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其重点放在入冬时节施工安全条件检查和重大危险源方案、措施、实施、验收等环节的企业自查自纠自改方面,尤其对督查发现存在施工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切实做到不安全不施工,同时还应加强以下方面工作:

(一)督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执行,要重点督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的落实,监理单位审查旁站监督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安全措施执行实施的主体管理责任;

(二)督查各工程项目部,要依据标准化图集设置严密的安全防护设施,切忌随意拆除和不按管理要求的拆除;

(三)强化对施工塔吊、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等重大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在用机械设备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械操作人员全部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四)加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脚手架的基础、架体结构、连墙件、剪刀撑、扣件拧紧力矩达标的检查,严格脚手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验收制度;

(五)现部分工程已进入后期装修施工,各种用电工具增多,乱拉电线的情况较普遍,应加强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安全性能差的电器设备,严密防范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

(六)加强各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监督检查,天气渐寒,封闭施工内容增加,职业健康安全作业环境应作为检查的重点。

四、强化值班制度,落实应急工作

从即日起至“十九大”闭幕期间,各盟市安全监督站要盯紧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监督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掌握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动态,保持信息畅通,提高预警能力,确保突发应急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历时五年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关注的盛会,意义重大,影响重大,全区建筑安全监督岗位的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和政府负责的工作态度尽好职、履好责,为“十九大”会议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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