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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印发2017年秋冬季万州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0-30 14:41:09

万州建管〔2017〕106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蓝天行动”,进一步加强秋冬季我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秋冬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城乡建委《2017年秋冬季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区府办《关于深入推进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2017年秋冬季万州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秋冬季万州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秋冬季万州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蓝天行动”,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秋冬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城乡建委《2017年秋冬季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区府办《关于深入推进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切实减轻施工扬尘污染,有效地提升城市空气质量,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检查时间与对象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是否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控制扬尘污染的责任;是否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有效使用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费用,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督促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

2.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是否对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行了统一协调管理;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是否各司其职,层层落实了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做好了各自职责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监理单位是否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是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是否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二)扬尘防治管理行为情况

1.施工单位是否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岗位和人员,并提出项目控尘各项具体措施。

2.施工单位是否对项目各级各岗位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

3.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进行了方案交底。

4.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排查制度,定期对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整治,切实消除扬尘污染问题。

5.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完善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项台账,安排专人对台账进行管理。

6.施工单位是否制定扬尘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并按照市级有关空气指标预警规定,达到停工标准的,立即停工。

7.监理单位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将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理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落实扬尘防治“十项规定”情况

1.全封闭施工。项目开工前,施工现场是否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主体结构施工时,作业层是否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且封闭应与结构施工流水同步进行。

2.场地坪硬化。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场内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场所地坪,是否采用混凝土硬化覆盖,并确保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3.车辆冲洗。施工现场进出口是否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并配置高压水枪或工具式冲洗设施。

4.预拌混凝土使用。全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混凝土使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房屋市政工程,是否使用预拌混凝土。

5.烟尘排放控制。是否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熬煎沥青、焚烧各类废弃物,工地生活燃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易扬尘物质处置。施工现场的土方是否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是否采取绿色防尘网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的,是否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进行产生大量泥浆施工的作业时,是否配备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废浆是否用密闭罐车外运。

7.高空垃圾处理。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室内垃圾的清运是否采用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备运输,或设置专用的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密闭运输,是否凌空抛掷。

8.渣土密闭运输。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是否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防止运输中出现“抛、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

9.施工湿法作业。在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进行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作业时,是否采取雾炮等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10.实施智能监控。在施工现场作业面、料场、出入口、仓库、围墙或塔吊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点,监控扬尘防治工作情况。

四、检查方式

本次攻坚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区城乡建委专项执法检查,两个层级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

施工扬尘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区安管站督促我区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2017年秋冬季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项目自查表》(附件1),并在项目部留档备查。

对在建区管工程项目和市管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专项执法检查,并填写《2017年秋冬季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执法检查表》(附件2)。对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和违规行为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要严管重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责任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策划,周密部署,把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务求实效。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要在本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广大建筑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工程的执法检查,重点监控扬尘污染严重、投诉频率高的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在节假日、重污染时段,要加大检查频率。对防治措施不力的工地,要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从重从严查处。同时,还要与评优评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等管理措施相结合;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做好攻坚行动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行动期间每月25日前,将《2017年秋冬季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城乡建委(联系人:陈睿,联系电话:63675602,传真:63672073,电子邮箱:148448818@qq.com)。

附件:

1、2017年秋冬季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项目自查表

2、2017年秋冬季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执法检查表

3、2017年秋冬季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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