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扬建招办〔2017〕5号
关于明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方式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
《2015-2016年度扬州市国有投资工程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已于2017年9月30日到期,鉴于暂未发布新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录,根据《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就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方式通知如下:
一、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人取得工程项目编码后,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人应邀请不少于3家的代理机构参加随机抽签,被邀请的单位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三、招标人在邀请代理机构时,除应对代理企业资质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本次委托项目的要求进行审查外,还可对代理项目组成员作出要求,并在随机抽签前进行审查。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