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0号)及《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08〕2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王晓洋等12位符合造价工程师机构外调入变更注册条件(详见附件),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王晓洋等12位符合造价工程师机构外调入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闽建注册〔2017〕94号附件.xls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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