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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组织第45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7-11-01 14:19:50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滕州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教育中心关于组织第45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的预备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接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范围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的范围是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技术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参加主要负责人的类别考试。

二、报名考试时间

此次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9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11月6日-----11月9日;考试时间:11月26日上午9:00-11:00。

材料上报和交费地点:枣庄市建设培训中心。

三、材料要求

各区(市)施工企业网上报名后需将书面材料报至各区(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由(区)市初审汇总后报至市考核办,市直企业直接报至市考核办,书面材料应提供如下资料:

1、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名单;

2、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申请表;

3、岗位职务、执业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证书;

②最高行政负责人: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③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行政负责人: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聘用文件(或合同);

⑤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聘用文件(或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或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3年以上人员。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考试报名人员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试行)》对报名人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初步考核,对报名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复核,如实填写审核情况,并对企业审核结论负责;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企业为单位装订成册,原件由各区(市)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复印件加盖“经审核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章并由审核人员签字)退回。

四、考试辅导

(一)考前辅导:根据省考核办文件要求,为提高建筑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决定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此次将委托枣庄建协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考前辅导,辅导时间:11月22日—11月24日。

(二)辅导内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三)辅导地点:枣庄市建设培训中心。

(四)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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