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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11-01 14:27:09

桂建便函〔2017〕67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提出的“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推进建造方式创新,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现代建造方式转变,满足我区发展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计价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我厅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制工作,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逾期不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档请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网址:http://www.gxzjt.gov.cn)自行下载。

联 系 人: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赖伟琳;

联系电话:0771—2366073;

电子邮箱:gxzjzz@sina.com;

地 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2楼。

广西装配式定额—征求意见稿_看图王.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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