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各在建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扬尘监督管理,加大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现将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在建工地建筑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成立责任监督小组,负责对点实施监督。具体详见附表1:《云浮市城区在建工地施工扬尘整治责任人员及责任项目分工表》,并按附表2:《市城区在建工地建筑扬尘防治标准表》对照检查,建立台账并按时报送。
二、成立节假日专项巡查小组,负责在周六日对城区所有项目进行专项巡查。具体详见附表3:《节假日巡查责任小组及责任日期分工表》。并按附表4:《节假日巡查工作情况报送表》认真巡查并按时报送情况。
三、各小组在工地实施检查和巡查时,要按表格要求的内容认真填写。对需要整改和采取现场措施时,另按附表5:《现场检查记录》和附表6:《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等执法文书填写相关内容。
四、各小组要认真实施检查和填写各项附表,并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附表2、附表5、附表6,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报送附表4、附表5、附表6至局质安科。
五、各小组要按要求实施定点监督和动态巡查监管,加强对市城区在建项目工地扬尘整治,严格执行本通知附表中的各项检查整治标准和处罚措施,按最严标准实施对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等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并连带对相关企业实施建筑市场诚信扣分,涉嫌违法的要建议立案查处,确保各项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6(点击下载)
附表1:《云浮市城区在建工地施工扬尘整治责任人员及责任项目分工表》
附表2:《市城区在建工地建筑扬尘防治标准表》
附表3:《节假日巡查责任小组及责任日期分工表》
附表4:《节假日巡查工作情况报送表》
附表5:《现场检查记录》
附表6:《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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