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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2017年度省级施工工法的通知(1356号)

来源:山西省建设厅 2017-11-03 10:08:15

晋建质函〔2017〕135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工程建设工法的应用,提升全省整体施工技术水平、工程科技含量和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省级施工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法编写依据

省级工法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字〔2014〕103号)的要求编写,具体格式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1、获得企业级工法。

2、经过专门鉴定,工法中的关键技术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3、工法已经过2个以上工程实际应用,对于规范施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效果良好,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包括环保、节能效益)。

4、整体技术和装备立足于国内、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前景。

5、 编写内容齐备、文字水平高,能正确有效的指导施工。

三、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1、《山西省省级工法申报书》(可从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xjs.gov.cn )。

2、工法关键技术鉴定书。

3、工法文本(按《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要求的格式编写)。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材料。

5、两项以上工程应用证明材料原件(可由使用该工法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6、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工法关键技术属于填补国内空白时需要提供)。

7、反映工法实际应用操作要点的照片(10张以上)录像资料。

8、山西省省级工法评审意见表(对所申报的每项工法提出评价意见,包括工法关键技术水平,工法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环保、节能)效益和推广应用前景,工法编写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9、工法项目清单。

以上资料中1-8集中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标题用三号黑体字,内容用四号宋体字,行间距均为一倍,工法项目清单及电子文档另附。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企业经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后,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2、每项工法由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排序以上报为准。

3、申报前工法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序有争议,争议尚未解决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工法的评审

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工法评审委员会,对省级工法进行综合评审,对获得省级工法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厅办公楼404房间。

联 系 人:万建桥 杨珺

联系电话:0351-3580074 3070624

附 件:1.山西省省级工法申报书.doc

2.申报工法项目清单.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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