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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枣庄市第11批 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合格的公示

来源: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7-11-03 10:11:45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局对2017年第11批上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了初审,符合要求的正常延期企业3家,延期重审企业8家,现对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如有异义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送到枣庄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909号住建局

邮编:277800

附件1、2017年第11批正常延期符合要求企业名单

附件2、2017年第11批延期重审符合要求企业名单

枣庄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7年11月1日

2017年第11批正常延期符合条件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1

山东建华土木有限公司

陈孝涛

2

枣庄联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李宗季

3

枣庄市恒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徐道川

 2017年第11批延期重审符合条件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1

枣庄一诺劳务有限公司

陈伟

2

山东银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许红

3

枣庄金筑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任芳珍

4

山东大观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董彬

5

滕州建工劳务有限公司

杨列伦

6

山东宏大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吴开付

7

枣庄蓬莱阁鸿祥装饰有限公司

迟道新

8

山东永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杨启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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