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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度忻州市骨干建筑业 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忻州建设信息网 2017-11-06 11:33:41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市建筑业发展,充分发挥骨干建筑业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提档升级的通知》(晋建市字〔2017〕109号),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2017年度忻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忻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要求,在注册地内具有影响力,能够带动本区域建筑业发展,2016年度、2017年度建筑业产值在全市前列,未发生一般等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可申请参加2017年度忻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的评选。

二、申报材料

1.《忻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申请报告(加盖企业公章),应包括近两年发展的成绩,申报理由和优势,对行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等。

3.2016年度、2017年度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网络快报报表。

4.《忻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要求的附件材料一套。

三、评选程序

1.企业将申报材料及申报材料原件,按现行资质管理权限报所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初审部门)。

2.初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及原件进行审查,并通过调取资料、征求部门意见、网上查询、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材料与原件的一致性、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在资料上加盖与原件一致印章,在申请表上填注推荐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将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局建管科。

3.我局组织专家审查,审查结果在忻州市建设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忻州市2017年度骨干建筑业企业。

四、其他事项

1.初审部门要高度重视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带动引领作用强、市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

2.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局评审或核查中发现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次评选资格,两年内不受理其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申请,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企业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忻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

2、忻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申请表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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