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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印发《万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1-07 14:25:32

万州建管〔2017〕109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对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提出的具体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防办发〔2017〕14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委制定了《万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2017年11月3日

万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面整治现阶段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预防和遏制较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万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我委成立工作组。

组 长:白 波 区城乡建委主任

副组长:杨大树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成 员:陈 云 区城乡建委建管科科长、区安管站站长

陈汉东 区城乡建委村镇科科长

罗永康 区城乡建委建管科副科长

陈远贵 区安管站副站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科,负责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推进,定期掌握和督促检查各生产企业及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消防责任明确情况。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责任制,按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人员与管理机构。在建工程要及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其中包含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二)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临建房屋选址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并设置消防通道;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还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同时,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应满足消防要求,且临时消防车道应保持通畅。

(三)燃烧性能严格情况。施工现场的使用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杜绝安全隐患。

(四)用电管理规范情况。施工现场临电设施的设置应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等临电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应建立用电管理专项制度,专业电工应持证上岗。

(五)动火审批情况。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前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动焊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六)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所有在建工程应按照规定设置室内外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应完整有效,同时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配置要符合标准要求。

(七)消防档案健全情况。施工现场应单独建立消防管理资料台账,台账要包含消防技术档案、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以及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含外保温材料、装修材料、安全防护网等)的检验报告、合格证、验收及更换记录等相关资料,消防管理台账应真实、齐全。

五、工作步骤

万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分自查自改、整治督导、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11月7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督促施工现场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区安管站要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组织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二)整治督导阶段(11月底前)。区安管站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前期自查和排查发现的遗留火灾隐患进行跟踪整治,对屡整屡犯、久拖不改的单位要依法顶格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区安管站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开展人员密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回头看”,对前期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对遗留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采取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协调媒体公开曝光等方式,强力推进整治。要及时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项整治期间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安委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立即对本企业,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研判,认真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细化落实责任措施,全面发动各方面力量,扎实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切实保障火灾形势稳定。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随着冬季的到来,正是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高峰期,而且圣诞节、元旦节、春节将接踵而至,文化活动频繁,人流、物流量加大,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剧增,加之冬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高发期,稍有疏忽,极易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区安管站要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紧盯当前社会面火灾预防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全面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三)强化督导,传导压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已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列为年终评比的重要指标,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的,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予以全区通报;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在建工程要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信息报送工作。行动期间每月25日前,要将《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自查表》(附件1)报送区安管站。

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魏源泉,电话:58892189;邮箱:229212048@qq.com。

附件1: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自查表

附件1:

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自查表

项目名称: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风险、隐患场所/环节/部位 风险、隐患名称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方法措施 整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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