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县住建通〔2017〕60号
关于开展2017年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第三次执法排查的通知
在建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
为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切实加强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我局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7年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第三次执法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排)查时间
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
二、督(排)查范围
县城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
三、督(排)查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主体尤其是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由项目负责人牵头,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制定自查整改方案,安排专人扎实整改查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允许走过场。
(二)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应拟定书面自查材料,并在建设、施工项目部留存一套完整的资料备查。我局将采取“双随机”及“四不两直”的模式进行督查。对文件精神不落实、自查自纠敷衍了事的,将予以严厉批评并按规定现场执法。
(三)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以及施工、监理单位带班领导须全程参与督查,切实解决问题,确保通过本次督(排)查活动整改好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
(四)督(排)查工作结束后,将及时组织召开四季度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全面通报督(排)查情况,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五、督(排)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力军
副组长:袁梅仙
成 员:唐建新、罗纯万、罗荣湘、胡建忠、梅煜、谢维、李靖雯、林凯琛
联系人:梅 煜(建管办) 联系电话:27272912
林凯琛(质安站) 联系电话:27629280
附件:1.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表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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