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建〔2017〕112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揭阳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馈。
附件:《揭阳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揭阳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试行)、《揭阳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加分标准》(试行)
2017年10月31日
(联系人:魏连华,联系(传真)电话:829167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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