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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加强市政工程冬期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来源:青岛市市政管理信息网 2017-11-08 15:24:02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关于加强市政工程冬期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市近期气温不断降低,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即将进入冬期施工。为加强“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期间我市市政工程冬期施工质量管理,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预控,认真做好冬期施工准备工作

(一)编制专项方案,依据相关规范施工

各施工企业应做好冬期施工质量管理的准备工作,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建设单位做好方案的审核和批准。规范不允许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禁止施工;不能确保冬期施工质量的分部分项工程禁止施工。

(二)做好冬施培训交底,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一线

各质量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冬期施工规范规程,进行冬期施工前质量培训交底,将规范规程及审批通过的方案的相关要求交至一线管理人员和工人,层层压实质量责任,杜绝培训交底不到位、不到底造成质量隐患。

二、尽职履责、强化落实,确保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根据市政工程实际,落实《建筑施工冬期施工规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规范标准对冬期施工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质量责任,消除冬期施工质量隐患。

(一)强化系统性管控,严格材料进场验收和工艺控制

对于可以进行冬期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优化设计方案,确保材料、工艺符合冬期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冬期施工特点对材料供应单位进行书面交底,明确材料控制指标及各项要求,选择符合材料特性、工程特点、环境状况且施工质量有保障的施工工艺,并严格执行;监理单位应加强冬期施工过程中各工序、环节施工材料的进场验收和施工工艺落实的管控,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不符合方案要求的施工工艺组织坚决予以纠正;道路车行道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应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要求,并严格落实沥青混合料运输保温措施,根据“常温下宜用低值,低温下宜用高值”的原则进行混合料到场温度、摊铺温度、碾压温度的控制,对到场温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应用于工程;要安排专人做好气温观测及材料、环境温度监测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和施工进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隐患。

(二)强化检查落实,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各有关质量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冬期施工质量管控中的薄弱环节,切实保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过程质量控制;要在严格冬施培训交底的基础上,切实狠抓一线工人落实相关规范以及审批通过的方案的要求的过程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应坚决制止,对不符合要求的实体坚决进行整改,确保质量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质量保证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工序验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各有关质量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加强各施工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要严格控制好道路面层铺装、人行道铺装、路缘石安装质量,要严格做好混凝土浇筑养护、钢结构安装、钢筋拉伸、焊接、砌体结构施工等重点工序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严格执行上一道工序达不到质量要求坚决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要求,保证冬期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

三、严格监督、加强抽查,督促质量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各区(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所辖市政工程冬期施工监督抽查力度,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制,严格执行冬期施工有关规范、标准,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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