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17年度三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网 2017-11-08 15:25:51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三亚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和渔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的要求,为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推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就开展2017年度三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专业协会(学会)及其他各类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机构。

二、申报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广播电视工程,地勘工程,测绘工程,电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工程,海洋工程,水产工程,建材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林业工程,热作加工工程,土地管理工程,城市燃气工程。

三、申报条件

设立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具有丰富的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经验,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师资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二)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基地管理制度。

(三)能为继续教育基地基本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配套经费保障。具备与所承担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教学设备、专业图书资料及相应的硬件设施。

(四)具备实施现代化远程教育的基本条件,具有满足网络培训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立网络化的培训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培训和网络互动交流。

(五)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每年培训不少于200名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填写《三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请表》(一式三份),准备详细的培训机构介绍材料并装订成册,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初审。

(二)初审。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各类培训机构,有序承接本行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做好培训机构的申报初审工作。

(三)确认。市人社局对初审合格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确认,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并确认其培训的专业范围和方向。

(四)授牌。经认定的继续教育基地由市人社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并颁发“三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牌匾。

五、申报时间

2017年11月20日—11月24日

六、监督管理

(一)继续教育基地每年年初设置的培训内容以及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名单和考核结果以及发放培训合格证书情况,须报人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二)继续教育基地为社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时,可按照有关规定适当收取培训费用。收费标准及调整情况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基地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的情况,可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聘和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

附件:三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请表.doc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彭剑;联系电话:88869383)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