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结合我市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大规模建设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专业能力和决策咨询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原有市政工程专家库的基础上增加入库专家数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增补专业类别
(一)深基坑工程类。
(二)地下暗挖、盾构(TBM)、顶管工程类。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类。
(四)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及支撑体系类。
(五)机电设备安装类(含风水电安装工程 ,通信、综合监控(BAS、FAS)工程,信号工程,站台屏蔽门工程,供(变)电工程,轨道工程)。
(六)应急管理类。
(七)工程质量管理类。
申报专家库的人员可从以上类别中选择填报一项或多项。
二、专家增补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遵守国家和地方行业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
(二)从事城乡建设管理、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方面的管理、科研、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工作。
(三)熟悉国家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具有丰富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设计、施工等工程实践经验。
(四)获得副高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具有经验丰富的技术专业人员。
(五)身体健康,年龄事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能参与并胜任专家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岁。
三、专家增补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填写《青岛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推荐表》和《青岛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
(二)申报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聘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四、专家增补申报程序
(一)本次专家库增补采用专家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申报人经所在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已退休人员不需单位审核),将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材料报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1室。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九水路2号甲,并同时提交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20日。
(三)市城乡建设委将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资料和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同志,将由市城乡建设委发文公布,入选市政工程技术专家库,发放聘书;并为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五、其他要求
(一)原有市政工程技术专家库成员本次不需重复申报。
(二)专家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详见《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青岛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库换届工作的通知》(青建城字〔2016〕46号)。
特此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
(联系人:王静雅,电话:0532-8666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