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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开展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 2017-11-10 16:08:07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扬尘

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建质函〔2017〕255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城管执法局、房地产管理局,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宣城房屋征收安置办,马鞍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大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深入推进“蓝天行动”,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开展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建筑工地(含市政道路)、拆除工地、混凝土搅拌站,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渣土(建筑垃圾)运输,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

二、督查主要内容

(一)制度落实情况

各地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意见,制定的规章制度、采取的主要措施;淮北、宿州、亳州、阜阳、蚌埠、淮南皖北六市建立按周报送问题整改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重点检查房建项目和市政项目(市政道路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三方防治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工地围挡、车辆冲洗、道路和堆场硬化、裸土覆盖(绿化)等措施到位情况;

2.拆除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检查房屋拆除工程监管责任主体和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拆除现场扬尘防治公示牌、封闭围挡、抑尘降尘措施、拆除垃圾覆盖与清运、车辆冲洗等情况。

3.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摊点污染防治。检查餐饮油烟收集净化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露天烧烤摊点设置和管理情况。

4.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检查《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落实情况,混凝土搅拌站场区扬尘污染防治、污水和废渣处置、噪声防控、厂区环境等四大方面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推进在线扬尘监测系统安装、视频监控使用情况。

5.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检查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核准和实施情况,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并按照指定路线、时间、堆放场地进行运输、倾倒,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规划编制、建设、管理等情况。

6.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检查清扫保洁车辆投放及作业实施,道路洒水范围、频次等情况。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6个组,每组配备建筑扬尘、城市管理、混凝土搅拌站治理等方面专家各一名,具体督查分组如下。

组 别 组 长 督查城市

第一组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芜湖、马鞍山、铜陵

第二组 城市管理监督处 合肥、六安、滁州

第三组 省建设稽查局 宿州、淮北、蚌埠

第四组 城市建设处 阜阳、亳州、淮南

第五组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宣城、黄山、广德

第六组 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安庆、池州、宿松

四、督查要求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确定督查项目。每个市(含1个县)抽查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房屋拆除、混凝土搅拌站、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各2个。房建、市政、拆除、搅拌站抽查项目从属地第三季度项目台帐中随机抽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项目通过暗访现场方式随机查看。各组到达受检市后自行抽取项目,可采用“扫马路”方式辅助确定部分项目。对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问题,要责令立即停工或停产整改,并依法处罚,同时做好现场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

(二)各市向督查组提供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包含中央环保督查问题反馈整改情况和“蓝天行动”专项督查通报问题整改情况。今年1-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幅度全省前三名的宿州、淮北、池州三市,要另行报告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应用情况。各组督查工作在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形成督查报告,内容包括:各地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整改意见进行的工作部署和主要做法;现场督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项目检查表及典型问题取证材料随督查报告一并提交。督查工作结束后下发督查通报。

各组督查时间及行程安排,由组长处室(局)确定,并提前通知被督查的市。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丁金颍,联系电话:0551-62871572,18055197698,邮箱:ahjstfcb@163.com。

附件:1.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用表

2.餐饮油烟及道路扬尘防治检查用表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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