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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省建设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 2017-11-13 14:54:30

关于做好全省建设工程冬季施工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辽住建安〔2017〕42号

各市建委(局):

目前,全省建设工程已陆续进入施工收尾和冬期施工阶段,是施工现场抢工期、赶进度,交叉作业频繁,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阶段,为有效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全省建设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早进行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现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结合实际,提早部署,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全面落实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对五方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管,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现场、每个岗位和每名作业人员。特别要认真落实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在现场带班检查和带班生产制度以及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在岗在位制度。

二、摸清底数,建立项目台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掌握本地区所有在建、停建工程的数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情况,建立项目台账,重点要掌握在建工程是否符合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编制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方案等等,凡是未编制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加强部门联动,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依法处罚,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其非法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

三、突出重点,开展安全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严查细纠,查漏补缺。要注重掌控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对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塔式起重机塔身顶升、降节作业等施工重点环节部位,以及市政工程中的基坑、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要特别注重冬季极端天气状态下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工作。要督促各参建单位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妥善安排好职工作息时间,严禁盲目赶工、抢工,确保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中要全面落实“四张清单”的管理办法,实行安全生产的闭环管理,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期间,省厅检查组将对各地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落实责任,强化消防安全。进入四季度后,风干物燥,而且全省建设工程外保温作业增多,容易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国务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查中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还要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和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施工扬尘治理取得的效果,站在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实施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一体化”监管,坚持扬尘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并重、坚持扬尘治理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重、坚持监管责任与企业(个人)责任并重,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3号)的有关要求,强化文明施工管理,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并建立起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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