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提升审批服务水平,规范审批行为,根据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厦门市权责清单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的通知》(厦政管[2017]58号)文件要求,我局逐项梳理入驻中心审批事项,细化审查内容,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等6个审批事项的审查工作细则和办理规程(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实行。
特此通知
2.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暂定级企业资质认定审查工作细则
2.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暂定级企业资质认定办理规程
4.1.审批已经核准招标方式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调整审查工作细则
4.2.审批已经核准招标方式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调整办理规程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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