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建安发[2014]13号
关于发布“2014年度阳泉市首批建筑
安全标准化工地”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在企业申报,县(区)建设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管考核,我站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及安全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对2014年度申报的工程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查,经2014年9月15日评审通过,现予以发布。
“2014年度阳泉市首批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自发布之日起,施工总承包单位在30个工作日之内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领证手续。
阳泉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