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建安发[2015]14号
关于发布2015年度阳泉市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名单
的通知
各县(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根据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我站于2015年11月组织专家对申报的28项“阳泉市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进行了现场考核和申报资料审查,2015年11月27日进行了评审,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阳泉书城建设项目等23项工程通过评审,现予以发布。
对于通过评审在建工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阳泉市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荣誉称号:
一、发生国务院规定的一般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程安全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的;
三、工程完工后,项目考评结果未达到优良的。
“2015年度阳泉市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自发布之日起,施工总承包单位在15个工作日之内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领证手续。
阳泉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