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住建函〔2017〕280号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印发市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巡查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有效防治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从即日起,在市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施工扬尘专项巡查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巡查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靳东征(市住建局局长)
第一副组长:张继荣(市城管中心主任)
副 组 长:赵 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雒永霆(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队长)
王侯明(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雒永霆兼任
办公室主任,赵光锋、高永峰担任副主任,负责此次集中巡查整治日常工作。成立四个巡查组:
(一)巡查一组:负责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建筑施工扬尘巡查整治。
组 长:赵光锋(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副组长:王占清(市新区安全中心主任)
成 员:吴登荣 林晓栋 李虎兵 王秀庆
陈振民 陈龙飞 樊浩浩 许锦峰
邢永翔
(二)巡查二组:负责北城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建筑施工扬尘巡查整治。
组 长:李向阳(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副组长:李富和(市建筑安全管理站副站长)
成 员:薛 威 刘建强 刘卫伟 李 飞
樊拓昆 闫富民 孙阳峰 王 东
王建耀
(三)巡查三组:负责东城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建筑施工扬尘巡查整治。
组 长:辛丽生(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副组长:刘 剑(市新区安全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国平 高 昶 王利斌 岳海旺
李海斌 王 勇 李晓军 李东兴
王 捷
(四)巡查四组:负责南城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建筑施工扬尘巡查整治。
组 长:车佑玉(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副组长:师军军(市建筑安全管理站副站长)
成 员:李小军 袁国荣 赵东汾 李 峰
李辉辉 高 明 倪学文 侯杰斌
张 磊
二、巡查范围
市区所有建筑施工工地。
三、巡查内容
(一)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是否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是否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是否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是否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是否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是否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是否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是否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是否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是否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渣土运输。渣土运输单位是否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是否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是否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是否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是否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垃圾树叶焚烧。市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焚烧垃圾、树叶和秸秆等行为,并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巡查整治,认真进行部署,相互紧密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巡查组组长是此次巡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
(三)严格履责,严肃纪律。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安排部署进行巡查整治,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人员和单位要给予严肃处理。
(四)认真汇总,及时上报。各巡查组要将每日巡查整治情况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务于当日20点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