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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南平建设信息网 2017-11-14 14:34:31

各县(市、区)住建局、武夷新区住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的意见》(南建筑〔2017〕8号)、《南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建建〔2017〕26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企业市场行为监管,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下半年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中旬起。各企业的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人员组成及确定被检市场主体方式

1.检查组组成。所有成员均由检查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检查组共5人,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3名专家组成。

2.受检企业名单。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对2015年7月1日之后企业资质由南平市住建局许可的建筑业企业按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抽出的企业在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检查内容

根据资质检查标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的意见》(南建筑〔2017〕8号)的通知开展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资质检查具体内容:注册建造师、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是否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

2.资质检查企业人员认定:以“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已审批人员认定。

3.企业办公场所及设施。

4.企业机构设置及履职情况:总工办(技术负责人办公室),质安科(可分别设立),劳务用工科等职能科室。

5.企业的管理制度:企业工作例会制度、企业证章管理制度、企业统计报表报送制度、参加会议和培训管理制度。

6.质量安全管控措施。

7.企业劳务用工管理机制。

四、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各县(市、区)被抽检的企业由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通知,并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

五、其他事项

检查组在检查工作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减少陪同人员,安排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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