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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做好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青岛市市政管理信息网 2017-11-14 14:35:57

各区(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临近冬季,气温逐渐降低,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多发。特别是年终岁尾,群众出行、聚集性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及各类活动进入高峰期,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任务繁重,加上冬季又是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火灾等安全事故多发季节,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冬季施工安全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入分析季节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周密部署市政工程建设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落实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早、抓紧抓实。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严格自查自纠,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各单位要强化对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强化对夜间施工、占路施工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专项方案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制度,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源公示,严格按照方案并监督实施,强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发现问题要认真履行告知整改、复查和报告责任。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积极开展预防施工坍塌事故、施工消防安全、冬季宿舍安全检查等专项自查自纠活动,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日报告制度,发现重大安全问题的立即停工整改到位,确保冬季施工安全。

三、根据天气情况组织冬季各项施工。

各单位要时刻关注收听天气信息,根据天气情况做好施工计划,组织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等灾害性天气期间强行组织施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

四、组织冬季施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各单位应对人员密集的场所(施工区域、钢筋加工区域、办公区、宿舍区)组织冬季施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冬季施工方案是否编制,方案中防火要求是否明确,责任分工是否明晰,是否与施工的具体情况相符,方案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方案是否得到认真地贯彻,现场消防实施是否布置到位。

2.施工现场是否有明火作业或者保温养护,明火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巡查,并做到工完场清,防止因保温加热时引燃施工废料。

3. 施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放场地及其加工场地、固定动火作业场所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在建工程(包括地下室)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各区(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及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冬季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强化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切实保证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着力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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