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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安庆造价 2017-11-15 13:49:17

建市发〔2017〕939号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专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建设市场各方合法权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业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市甲、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暂乙级)及已办理基本信息登记的外地进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检查内容

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以来企业承接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情况,重点为公开招标的清单控制价编制项目与已完成工程结算的国有资金投资审计项目,具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内部管理、执业行为、成果文件质量、档案立卷等内容。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为良好,60分~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25日):各企业根据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1月26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企业自查自纠表(附件2)、业务项目清单(附件3)装订成册,书面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尚未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外地进宜企业仅需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在县区执业的企业自查报表由各县(市)住建局汇总后集中报送。

(二)市级核查(2017年11月27日—2018年1月25日):市级核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现场核查阶段(11月27日—12月14日),主要查看企业内部制度建设、专业人员配备、档案立卷标准执行等情况;业务质量核查阶段(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25日),组织专业人员对核查组从受检企业已完项目档案资料中随机抽取的2个项目进行详查评分,并形成核查工作报告。我委将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将检查结果与市场准入、信用评价挂钩,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有关要求

一是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造价站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各企业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填报相关表格;组织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督促整改工作。

二是对于近两年有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是检查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附件: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自查自纠表

3.业务项目清单

4.业务质量检查评分表

2017年11月10日

(联系人:乔劲松,联系电话: 0556-5593563)

关于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http://www.aqzjw.com/uploadfile/2017/1114/20171114102546357.doc

附件

http://www.aqzjw.com/uploadfile/2017/1114/2017111410280586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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