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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市区冬季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11-15 13:49:58

泰建工〔2017〕132号

各施工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建工局年初印发的《2017年泰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泰建工〔2017〕2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我市今冬明春建设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决定开展市区受监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时间

本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整治范围为市区所有在建受监建筑工地,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

二、整治内容

检查内容以施工现场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为要点,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的在建工程设置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及消防竖管设置位置、数量、管径是否符合消防规定。

(2)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在活动板房内使用液化气烧煮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

(4)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片等的防火性能。

(5)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特别是在配电箱及活动板房电线乱搭乱设,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

(6)动火审批情况,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已进入秋冬季节,雨水偏少,风高物燥,建筑施工现场特别容易引发火灾,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把当前建设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检查督促建筑施工现场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组织,全面部署,认真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和措施的有效落实,由企业负责人亲自组织,亲自参与,开展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确保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值守,确保安全。各工地,要加强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值班,保持通讯畅通,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值班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工地安全。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火灾或其它突发事故,施工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区住建委,并迅速组织开展救援。出现漏报、瞒报、不及时上报等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管理责任。

请各市区按照文件要求参照执行。

附件:建筑施工消防专项整治检查表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年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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