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协[2017]64号
各市建协、省建设投资集团、有关专业协会,有关会员单位:
为树立典型、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表彰先进、推进建筑业的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评选工作。并按照《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评选管理办法》组织申报,申报资料由各市建协、省建设投资集团统一汇总,于2018年元月10日前报送省建协办公室。省交通、省水电等有关会员单位直接报省建协办公室。
联系人:纪德仙 张丽萍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71-81956211 传真:81956226
邮 编:310005
附件:1.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评选管理办法与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2.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申报表与主要经营情况统计表
3.推荐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抄送:会长、副会长
附件一: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迈进,鼓励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快我省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应达到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第三条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四条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评选及表彰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 申报企业应是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会员单位可在参评同时提出书面入会申请并缴纳当年会费)。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申报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㈠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弘扬“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㈡生产经营作风端正,重合同,守信誉。近三年(含)获得过省级及省行业协会对企业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奖励,并获省级诚信企业,无不良记录,业绩突出。
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应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处于本行业同资质企业领先水平。三年平均产值,房建特级企业必须超过50亿元;房建一级企业必须超过10亿元;房建二级企业必须超过2亿元;专业企业必须超过1亿元。
㈣企业在近三年(含)无较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社会影响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近三年(含)获得一个以上主承建的省级优质工程或二个以上主承建的市级优质工程(专业企业为参建工程),工程一次合格率100%。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七条 由各市(设区市)建协在县(市)建协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所分配的推荐名额向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推荐。省直属企业,可由省建设投资集团和有关专业协会组织推荐。
第八条 在各地方协会或相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有关部门初审后,交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九条 经省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的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名单在省建协网站上予以公示(220.189.211.52/jzyhyxh),公示时间七天。如有申诉者或有意见者个人以实名,单位以盖公章形式书面报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第五章 评选工作纪律
第十条 申报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对有隐瞒、虚假、欺骗行为的企业将取消三年(含)的申报资格。
第十一条 推荐单位应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客观评价。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推荐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律,杜绝一切形式的不正之风。
第六章 申报材料要求
第十三条 申报企业要如实撰写2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内容要真实,重点要突出,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第十四条 申报企业需填写《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申报表》,由企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市协会推荐,出具质量安全部门证明方可申报。
第十五条 申报企业需填写《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主要经营情况统计表》,由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无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的企业可附申报当年审计报告扫描件)。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六条 获“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荣誉的企业,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发给证书(牌),在全省范围内公布表彰。
第十七条 获“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荣誉的企业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择优推荐评选“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
第十八条 对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荣誉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牌,并三年内(含)不得重新申报。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
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推荐函(由各市建协统一出具无须装订)
二、申报表
三、主要经营情况统计表
四、由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三年内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原件,必须明确注明“企业三年内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否则,该证明无效。
五、申报企业业绩材料(文字部分)
字数在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企业文化建设、职工生活水平、获奖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六、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七、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八、当年上缴会费发票复印件。
九、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企业所获得省级、市级优质工程证书或文件;获得省级、市级有关表彰的文件复印件,证书为扫描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附件二: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
企业资质 |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联 系 人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企业主要业绩(三年内获奖情况,可附页):
|
|||||||||
企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协会签署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协会 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主要经营情况统计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1 |
总资产 |
万元 |
|
|
|
2 |
营业收入 |
万元 |
|
|
|
3 |
总产值 |
万元 |
|
|
|
4 |
产值利税率 |
% |
|
|
|
5 |
成本费用利润率 |
% |
|
|
|
6 |
资产负债率 |
% |
|
|
|
7 |
资本保值增值率 |
% |
|
|
|
8 |
千人负伤率 |
‰ |
|
|
|
申报企业盖章:
(印章) 年 月 日 |
数据确认部门(上级财务部门或主管部门签章)
(印章) 年 月 日 |
注:
1、产值利税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营业收入×100%
2、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资本保值增值率=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上年同期期末所有者权益×100%
5、千人负伤率=报告期伤亡人数/职工平均总人数×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