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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7-11-15 15:03:59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安办〔2017〕20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第三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请于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3日、2月3日前报送我局工程建设

管理处(邮箱:xmjsgc@163.com)。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11月10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安办〔2017〕20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问题,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2018年“两节”“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把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对标开展第三轮自查自改。

(二)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继续深入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

(三)对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开展对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以及前阶段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建筑施工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设施工,防止末端工作落实不到位。

(四)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转发〈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厦安办〔2017〕191号)要求,紧密结合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全面落实各项要求,精心准备台账资料,认真做好国家对我省安全生产考核迎检准备。

(五)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各种方式,进一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报道大检查典型做法,曝光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反面典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从2017年11月开始至2018年春节结束,继续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

(一)2017年11月开始,开展第三轮自查自改。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继续开展政府层面的自查自改。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发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对标开展第三轮自查自改,签订第三阶段自查自改承诺书(格式附后),深入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

(二)2017年12月开始,开展第三轮行业检查。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对所监管建筑施工项目开展第三轮对表检查、监督执法,对基层单位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帐、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细化工作方案。要针对年终岁尾建筑施工企业追求效益,施工强度加大等问题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针对前阶段大检查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方案,把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要坚持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坚持严字当头、敢于担当,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工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严厉查处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依法严惩并曝光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反面典型,真正做到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四)严肃责任追究。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大检查工作不落实、执法不严格、该执法不执法等情形,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自查自改承诺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三阶段自查自改承诺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本企业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企业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

 

 

2017年  月  日

 

 

 

 

(企业填报,11月底前报建筑行业协会,联系人:林凌、陈灯源,电话:8068725,电子邮箱:AQJCZXB@xmjx.org,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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