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办﹝2017﹞93号
关于核准工程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企业资质资格名单的公告
各市住建委、审批局:
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核准通过的企业持相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新设立企业不需提供)等所需材料,以及企业介绍信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
特此公告。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