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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于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漳州建设局 2017-11-16 15:23:17

漳建筑〔2017〕68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于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闽建筑[2017]44号.doc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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