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延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切实做好市直工程冬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延安建设网 2017-11-17 10:55:49

延市质监发〔2017〕53号

各市直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目前我市气温逐渐下降,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冬季是各类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为切实加强市直工程冬季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冬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11月15日后继续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单位工程分部进度,分部工程冬期施工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我站审查备案,方可继续进行冬期施工,并严格落实各项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配制混凝土的原材料、搅拌、掺用外加剂、养护、质量检查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确保混凝土和砖砌体工程结构安全可靠。

二、凡跨年冬期停工的建筑工程,要求如下:

(一)11月15日停工的单位工程,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站上报停工报告、值班安排。各停工建筑施工现场的领导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加强对留守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停工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工地安全。遇有恶劣天气,按照要求采取应急措施,作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排除脚手架、起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五临边和工地围墙、临时板房等事故隐患;对机械设备要进行维护保养。

(三)施工现场必须作好防火、防煤熏、防盗、防触电工作。施工现场物料要求堆放整齐,要求各工地必须有人员值班工作,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

(四)停工要做到料净场清,值班值宿人员要加强停工现场周边的巡视,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塔吊的冬季维护。塔吊大钩需锁在地锚上。把塔吊的电源全部切断,各种限位处于零位。塔吊基础的地梁清理干净,螺栓浸油保护,并用塑料布包好,用珍珠岩覆盖保温。

三、11月15日后,我站将组织冬季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没有冬施方案、冬施措施不完善而仍进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延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

2017年11月10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