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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开展建设工程资金拨付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7-11-17 11:52:57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为督促建设工程资金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切实维护施工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安定,根据《厦门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厦企薪联办〔2017〕1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做好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的通知》(厦建筑〔2016〕130号)等文件要求,市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对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资金拨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2017年度竣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资金拨付情况,包括竣工项目结算情况、在建项目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包括施工单位是否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

(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对劳务用工、工资支付有关要求和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实名制实施监督。

三、检查步骤

检查采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 自查自纠阶段

即日起至11月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工程资金拨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如实填报《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和工资发放建档情况自查表》(附表5)、《政府投资项目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和工资发放建档情况自查表》(附表6);

2.施工单位应对承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如实填报《2017年度竣工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表》(附表1)、《2017年度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支付自查表》(附表2)、《政府投资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支付自查表》(附表3);

3.劳务分包单位应对分包劳务作业的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如实填报《建设项目工资支付自查自纠表》(附表4)。

4.工程监理单位应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填报的(附表3)、(附表6)进行审核并盖章。

上述相关表格于12月4日前报送市清欠办(含区管项目)

(地址:厦门市七星西路166号厦门工程造价大楼一楼),无论是否存在拖欠问题均需填报表格。

(二)专项检查阶段

12月10日至2018年春节前为专项检查阶段。市建设局、市造价站、各区建设局结合合同履约检查,对工程项目的工程资金拨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及落实实名制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及发生过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按表格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检查发现未如实填报信息、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对本区负责监管的竣工和在建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情况逐一排查,并将建筑企业报送的《2017年度竣工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表》(附表1)、《2017年度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支付自查表》(附表2)进行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清欠办。

(三)各区建设局要认真部署,制定应对拖欠工程款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处理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对存在工程款拖欠的竣工项目或资金严重短缺、存在重大拖欠隐患的在建项目,要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控,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存在拖欠问题的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四)市造价站、各区建设局应认真开展重点排查,对存在拖欠隐患的项目,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责

任单位及时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评,并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五)各区建设局,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

单位应将处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应急处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2月1日前报送市清欠办,主要负责

人的电话应保持畅通。

为方便汇总,请各填报单位报送书面表格时一并发送电子邮

件。市清欠办联系人:王上宁,电话:5083259,传真:5083949,邮箱xmqqb@xmjs.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度竣工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表(施工单位填报)(附表1)

2.2017年度竣工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表(施工单位填报)(附表2)

3.政府投资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支付自查表(施工单位填报)(附表3)

4.建设项目工资支付自查自纠表(劳务分包企业填报)(附表4)

5.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和工资发放建档情况自查表(建设单位填报)(附表5)

6.政府投资项目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和工资发放建档情况自查表(建设单位填报)(附表6)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11月16日

附 件 下 载:

·厦建筑〔2017〕75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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