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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参评2017年度桐乡市建设工程凤鸣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2017-11-17 14:07:06

桐建协〔2017〕24号

有关团体会员单位、建筑业施工企业:

根据桐乡市建设工程凤鸣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和本团体年初工作安排以及推荐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省级“钱江杯”评选工作的需要,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17年度桐乡市建设工程凤鸣杯(优质工程)评审工作。请有关团体会员单位、建筑业施工企业将列入2017年度申报桐乡市建设工程凤鸣杯奖(优质工程)计划的工程申报材料,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秘书处(庆丰南路699号巨匠大楼309室),联系人:陈小囡,联系电话:88621077#。联系电话:664852或576919;届时秘书处将商请建管、质安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复检,并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后,并报请市建筑业行业管理部门审定后,进行公示,再正式发文公布获奖工程名单。并且做好上下衔接,按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申报省、嘉兴市优质优质工程评选。现将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桐乡市建设工程凤鸣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按桐建协(2015)21号文《桐乡市建设工程凤鸣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规定执行。申报工程的竣工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前,且已通过备案投入使用。

二、申报时间:有关团体会员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18年1月15日前送报本团体秘书处。联系人:陈小囡;联系电话:88621077#。非会员单位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先办理入会手续再申报。

三、凡申报参评的工程项目,必须已获得桐乡市建筑工程文明标化工地。

四、申报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设计文件完成节能设计的有关内容,达不到节能设计要求的工程,不能参加评审。

五、申报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要从设计到施工把好“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关。工程主体结构的实体检测应实行一次检测制度,经第一次检测不符合要求进行整改处理复查的工程,不得申报。

桐乡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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