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国土市政规划局、钦州保税港区管委建设管理处,各县区住建局、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建人〔2013〕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定于2016年3月上旬举办钦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钦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地驻钦的分公司)中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C证和监理员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要求
(一)培训内容: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模式、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二)学时要求: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有效期内,持证人员须接受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每次不少于24学时,培训采用集中面授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地点: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大楼G层阶梯教室。
(二)培训时间:2017年3月7日-3月9日。
(三)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电子报名,具体报名方式:登录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网址:www.gxzljd.com),进入建筑施工安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单位统一报名需填写人员详细信息(限报250人,报满为止)。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4日—3月3日。已在网上报名不按时报到的学员下期将不予安排学习。
五、培训费用
待物价局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相关培训班信息将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http://www.gxcic.net/gxzczx/)及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网站(www.gxzljd.com)公布,请各有关单位留意查看。
(二)培训期间严格按照学号考勤,培训结束组织考试,严禁替听、替考行为。
(三)具体报到及分班事宜请联系钦州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梁晓蕾、周家烨;联系电话:0777—2862120;传真:0777—2862050 。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相关附件:
1、5号(关于举办2017年钦州市第一期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持B证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C证人员)及监理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主动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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