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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7年度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结果的通知

来源:金华造价网 2017-11-21 11:28:44

浙建站市(2017)51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及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7﹞25号)和《关于开展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7﹞43号)文件要求,我站于8月-10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成果质量的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抽查采用“双随机”方式随机抽查了94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项目,主要对2016年1月1日后编制的国有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了质量检查。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受检企业基本能按照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及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计价依据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和审核,主要分部分项工程与措施项目造价合理、无重大偏差,清单编制、定额套用基本准确,编制说明较为完整,取费计算符合省、市相关规定;内部管理制度较为齐全,内部操作程序规范,质量控制制度执行到位,较好地保证了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

检查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杭州海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咨询成果文件存在重大质量缺陷:个别清单项目未按计价规范执行,该分列未分列、清单描述错误或不全、工程量计算错误;套用定额个别出现错、漏、重、定额换算不完整不准确;误差率偏大;咨询成果文件资料不全、格式不规范等。

本次检查结果:优秀5家,良好17家,合格65家,不合格3家,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因处于重整期间,推迟检查三个月;金业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的成果突泉隆达世纪城2#、4#、6#楼工程采用的是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定额(2009版),且为工料计价,故本次检查只对其提供的资料和质量控制流程等作情况说明。

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本次检查的结果计入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并作为企业评优和信用评价时的参考依据。

不合格的企业应及时整改,自本通报发文之日2个月内向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递交整改报告,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计入不良行为。

附件:2017年度浙江省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结果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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