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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2017年度第十二批监理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来源:新疆建设网 2017-11-21 11:36:3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二批核准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xls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0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为方便企业办理领取资质证书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现将领取企业资质证书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领取资质证书所需材料

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的企业,领取资质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企业出具的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原件(明确领证人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二)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原资质证书原件全部交回,如不能全部交回的,按交回旧证数量领取新证,其余新证待旧证交回后领取;如旧证遗失的,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后领取新证。

联系电话:证书领取 0991-282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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