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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黔江区2017年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黔江区建设委员会 2017-11-21 14:00:44

黔江建发〔2017〕139号

重庆市黔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黔江区2017年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黔江区2017年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黔江区2017年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我区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冬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安全,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区城乡建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区建筑工地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准备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确保今冬明春我区建筑工地不发生火灾事故,实现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领导,严明责任,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区城乡建委党组书记何仁军任组长、副主任陈国祥为副组长,办公室、建管科、城建科、村镇科、节能科、安管站、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管站,由冉光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三、专项行动工作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采取项目自查,区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联合督查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对照整治内容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

(二)大排查大整治阶段(12月1日至2018年2月20日)。区城乡建委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

(三)大执法大督查阶段(2018年2月2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区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项目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四、专项行动工作内容

(一)火灾防控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检查。一是消防安全制度、值班制度、消防队伍、消防措施的建立情况。二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情况。三是现场易燃物品、易燃部位和易起火操作程序悬挂警示标志和配足消防器材由专人进行管理的情况。四是施工用电线路、设备、开关箱、漏电保护设施维修维护情况。

(二)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回头看”。对火灾隐患已经整改完毕的项目,要进行“回头看”“回头查”,确保隐患整治无遗漏;对火灾隐患尚未整改完毕的项目,要制定隐患整治计划,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资金,加大督改力度,冬春火灾防控结束前,遗留的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要达到95%,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要达到100%。

(三)冬春火灾防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检查。一是检查施工企业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将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现场搭建的活动板房燃烧性能是否达到A级;是否在施工作业区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等消防灭火设施;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施工现场是否有明火取暖的现象。 三是检查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能正常使用。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五是检查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六是检查重要节日期间(春节、元宵节等)施工现场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消防应急联动机制,全面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随时做好灭火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项目要根据施工现场消防的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技能培训和灭火实战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企业(项目)的整治工作。同时,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立即行动,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二)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隐患整改五定原则(定措施、定时限、定经费、定要求、定责任人)迅速进行整改,建立档案,逐一销号,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企业、项目部要广泛开展火灾防控安全宣传,以班前活动教育、农民工夜校、活动专栏等形式,对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促使企业明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区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和统筹安排,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措施不力及整改不到位的参建单位,除责令停工整改外,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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