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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1-21 14:07:53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17〕98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质监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精心部署,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质监机构要在辖区内所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中进行广泛宣传,督促各检测机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情况、能力验证情况、信息化管理工作和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改革措施等,形成工作汇报材料;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于11月21日中午前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工作汇报材料等报市住建局质安处。

联系人:沈乾;联系电话:65230932;电子邮箱:sqszhou@sina.com。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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