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科〔2017〕5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的通知》(苏建函科〔2017〕556号)(详见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官网—勘察设计节能—勘察设计)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满足申报条件的我市工程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企业均可申请申报试点企业。
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正在实施或已经确定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均可按要求申报试点项目。
三、各县(市、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积极引导政府投资工程带头参加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四、为做好全市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市建设局成立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科研设计处、工程处、城建处、行政审批处、建管处、造价站、招标办等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加强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定期听取各试点企业、试点项目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统筹协调,有序推动试点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五、申报试点企业、试点项目(由建设单位申报)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联系人:朱玉 联系电话:87329531
1.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的通知
2.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3.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请表
4.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