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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简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

来源: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2017-11-27 11:36:06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简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

榕建招【2016】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简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效率,现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等材料上传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即可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开展招投标活动。

二、按照“放、管、服”精神的要求,加强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督,对发现有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招标人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简化招标代理机构抽取程序,招标人只需出具招标项目说明函,即可进行代理机构的抽取工作。

四、减少招标前置条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无需提供资金落实证明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五、本通知自2017年11月27日起施行,榕建招〔2017〕36号废止。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

抄送: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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