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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7-11-27 14:48:54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17〕208号)要求,为确保岁末年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三个必须”,狠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强化红线意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紧迫任务来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继续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推动企业风险防控、隐患治理体系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开展第三阶段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事故风险和监管压力进一步增加。各相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重实效”的要求,扎扎实实组织开展第三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加强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立即整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坚决停产整顿。

三、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强化建筑工地监管

要继续狠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推动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二是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垮塌倒塌事故,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及时整治。三是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的气候特点,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有效衔接地方政府应急资源和企业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五、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企业风险防控、隐患治理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和应急处置管理,杜绝生产安全事故。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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