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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建筑钢筋质量监管严惩虚假检测报告和“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来源:宣城市元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017-11-28 15:54:09

建管函〔2017〕466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钢筋质量监管严惩虚假检测报告和“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区内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钢筋质量监管严惩虚假检测报告和“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建质函〔2017〕26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把钢筋进场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钢筋进场复验和见证取样检测,严格钢筋分项工程验收。

二、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推广使用“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监管系统”的通知》(建质函〔2014〕74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建质函〔2014〕1680号)以及省质安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钢筋质量管理的通知》(皖建质安〔2014〕11号)等文件要求,在建工程进场建筑钢筋质量及钢筋连接质量要全部应用“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监管系统”(简称IMT系统)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确保钢筋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质检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钢筋质量监管严惩“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7〕42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钢筋质量监管严惩虚假检测报告和“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建质函〔2017〕2630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辖区内建筑工程使用钢筋的质量监管。

四、各在建工程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委将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暨2017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执法检查对市规划区在建项目开展建筑钢筋质量专项检查,并抽取2个县(市、区)各督查不少于2项在建工程的建筑钢筋质量。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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