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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2017-11-29 14:00:49

内建建〔2017〕501号

关于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伴随天气逐渐变冷,我区各地将陆续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冬季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为切实加强我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我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冬季雨雪、冰冻、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增多,由于气候寒冷、干燥,一旦管理不善,极易诱发火灾、中毒及坍塌等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要高度重视冬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措施,督促冬施项目施工企业结合冬季施工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报送相关安全监督机构备案。要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信息传播渠道,多方式全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广泛普及生产作业、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处置、自救逃生常识技能,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要将“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作为冬季施工的重点防范工作,认真制定针对冬季的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从根本上减少由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2.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屋顶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3.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将在建工程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要重点加强各类管道、箱体等焊接作业防火防爆管理,严格对煤气、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要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防风能力,严禁设备带病运转,严禁违章作业。

5.要加强基坑支护的检查维护。合理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坍塌事故;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6.要加强防高空坠落管理。施工现场洞口及周边要严格按规定,使用钢管、钢筋等金属材料架设安全防护栏杆,并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同时要在防护栏杆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用品,并按要求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7.要加强冬季高支模混凝土养护工序管理。对冬季施工的高支模混凝土工程,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并根据气温情况加强养护。严禁混凝土未达到固化强度提前拆取模板。

8.要加强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切实做好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的安全防护。对现场的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更换;要认真检查维修漏电保护开关,确保灵敏可靠。

9.要加强停缓建工程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安全防护和巡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盟市住建主管部门和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冬季施工的特点,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始终保持严打重罚高压态势,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认真跟踪,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隐患整改不彻底的,严格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凡没有办理冬季施工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准进行冬季施工。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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