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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云南省注册建造师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 2017-11-30 11:37:27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云南省注册建造师

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增补注册建造师专家库专家,现将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建造师专家职责

为二级建造师的考试阅卷、注册评审、建造师继续教育等工作提供专家服务。

二、专家成员增补条件

面向全省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大专院校等单位增补云南省注册建造师专家库专家。

三、专家成员增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事业心强,服从监督和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注册建造师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以上,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各类建设类注册工程师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人员;

3.中级以上职称的大专院校教师。

(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在60周岁以下(在建设领域做出突出贡献专业人员,院校高职教师及本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

四、申请程序

本次增补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申请增补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云南省注册建造师专家库成员资格申请表》(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二)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电子版(涉及原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场审核后退还申报人);

(三)1寸彩色免冠近照两张,电子版一份。

申报时,申报单位(人)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1249963588@qq.com邮箱,并将书面材料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审核。

经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云南省注册建造师专家库。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郭瑞 0871-64320981;

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34室) 。

附件:云南省注册建造师专家库成员资申请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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