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甘肃省农村建筑工程人、材、
机消耗量指标》的通知
甘建价〔2017〕520号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加快我省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及美丽乡村建设步伐,适应我省农村用房建设的需要,根据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推选编制的农宅建设典型工程,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审核确定了《甘肃省农村建筑工程人、材、机消耗量指标》,作为全省农村建筑工程估价的参考依据,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有关单位在使用本指标时,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适时调整,并报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本指标由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附件:《甘肃省农村建筑工程人、材、机消耗量指标》(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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