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对全省建设系统“地条钢”使用再次进行排查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建设安全监督网 2017-11-30 14:32:05

〔2017〕37号

关于对全省建设系统“地条钢”使用再次进行排查的通知

各地市住建局(委),省直管市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质量监督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再次深入开展排查取缔“地条钢”工作的通知》,现就全省建设系统再次深入开展排查取缔“地条钢”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对排查取缔“地条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

二、认真组织实施排查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排查全程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到位。要督促受检责任主体单位建立健全进场验收、质量自检复检等制度,对排查中发现使用“地条钢”问题,要坚决清除施工现场,并按协同机制通报市场、质监等主管部门,逐步形成排查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机制。

三、确保排查取缔工作质量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使用的钢筋质量监督抽查可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对所有送检备用样品要妥善保管。由于我省进入冬季,大多数在建工程处于停工状态,对确实不具备排查条件的,要在明年复工前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确保“地条钢”不用于工程建设。

四、畅通举报渠道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和依法取缔“地条钢”违法行为。

2017年11月23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